12月26日,上交所发布《上交所上市发行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科创板商用火箭企业第五套上市标准》,帮助处于大规模商业化关键时期的民营火箭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 《指引》共14条,对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一是细化要求,获得明显的技术优势。公司核心业务被确定为“自主航天研发、制造和发射服务”的“民营火箭企业”,让更多人关注发行人的“硬科技”属性。企业卫星技术应在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或重大突破,并注重核心技术产品和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以及有效载荷能力、多星发射能力等重要指标。承担国家任务、参与国家工程项目的民营火箭企业将得到优先支持。二是逐步明确结果内容。企业必须“在申请时至少实现首次使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型或大型火箭成功发射入轨”,并且不会出现可能影响未来发射任务的重大负面技术问题。向国家有关部委寻求批准。企业在商用火箭研发、制造过程中必须取得相关研发、制造资质,并必须取得发射许可证。在发射商业火箭之前。四是明确市场空间的具体要求。民营火箭企业应排名靠前,在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并受到相关市场主体的高度评价。发行人的商业火箭业务或产品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市场,与竞争对手相比具有先发优势,在研发进度、关键指标等方面处于行业前列。发行人应为商业火箭业务或产品从技术验证到规模运营制定清晰、实用的商业化协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公室表示,下一步,将在证监会指导下,以《指引》发布为契机,推动符合科创板指引标准的民营火箭企业发行上市。更加坚定地支持在重要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的科技型企业发展,不断提高体系的综合性、适应性、吸引力和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创新和科技发展。实现新的生产力。
(编辑:加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