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促进太阳能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0年,我国光热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电价与燃煤发电基本持平,且这项技术将获得国际认可。领导力。完全自主可控,产业将实现营销、产业化自主发展,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业内人士指出,《意见》明确了未来大规模光热发电开发商稳定、长期的预期,并提出了涵盖ASP的一揽子措施。积极培育应用市场、发挥制度支撑和调节作用、推动技术创新、完善容量补偿等政策保障机制等。可以实现资源要素的高效聚合,有利于降低产业成本、提高效率。 CSP 预示着大规模的“革命性”进步。预计到2030年,新项目直接投资将达到1700亿元左右,将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形成数倍于项目本身的产值。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新能源体系规划建设,党的二十四次全会也强调要加快新能源体系建设。光热发电具有削峰供电和长期节能两大功能贮存。可以有效平滑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波动,为加快新能源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同时,光热发电产业链长,其大规模开发利用将成为我国新能源产业新的增长点。国家能源局官员介绍,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成功掌握塔式发电、通道发电、菲涅耳发电等重大光热发电技术,建成了世界领先的光热发电产业链。每千瓦电站建设成本从十年前的3万元左右下降到1.5万元,电费下降到0.6元左右。最初为大规模发展奠定了基础。然而,CSP的发展日本需要大量的初期投资,市场竞争力和制度支持较弱。还存在标准和设定值缺乏、产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破解太阳能热利用发展瓶颈,意见文件提出引导太阳能热利用产业规模化发展的一揽子政策。例如,将光热发电规模合理配置到大型能源基地,建设多座以光热发电为主的辅助和调节电厂,考虑发展以光热电厂为主要能源的综合供电、并网、充电、储能系统等光热利用市场。 “这一系列措施将推动光热发电平均每年近300万千瓦的增长,促进太阳能光热发电的成熟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积极培育光热发电应用市场,在加快推进光热发电技术和产业创新的同时,逐步推广光热发电技术的高参数、大容量,不断推进30万千瓦大型光热电站建设,建立系统发展机制,充分利用能源合作机制,推动产业“全球化”。同时,支持配备电加热装置的光热电站,充分发挥光热发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支撑作用,并受益于电站的长期储能功能。ER系统,推动光热发电项目不断发展。参与临时调度和辅助服务市场的探索,提高在建项目的调度能力等。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杜凤利表示,光热发电作为能源系统中绿色低碳调控能源的支撑源泉,保障能源供应和系统调节的核心价值应通过定价机制得到充分体现和合理补偿。 《意见》提出,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容量可根据可靠容量进行抵消,并鼓励相关部委考虑制定太阳能热电厂可靠容量评估方法。这完全符合光热行业和行业的发展需求和热切期望。将有效提升产业链上下游投资信心。这并不是政治的唯一好处。记者表示,《意见》要通过发行基础设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大太阳能发电等方式盘活现有资产。他指出,明确通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增加电厂绿色收入,包括绿色证书和国家自愿减排量(CCER)、加强土地保护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光热项目,通过综合政策支持促进降本增收。 “在保证公平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光热发电将实现真正的规模化、可持续发展。”杜丰礼告诉记者。根据粗略计算,这一目标将涉及对新太阳能的直接投资项目约1700亿元。同时,新项目的建设将带动生产线设备、基础材料、建材装备制造、运维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将产生数倍于项目本身的产值,成为我国新能源产业新的增长点。根据目前10万千瓦光热电站建设高峰期的就业数据,“十五五”期间新建光热发电项目可创造约13.2万至14.2万个就业岗位,社会效益显着。
(编辑:杨淼)